产业大重组:九大行业重组指导意见
发布日期:2013-03-08
22日,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等国务院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部际协调小
组12家成员单位联合发布《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》(下称《指导意见
》),提出了汽车、钢铁、水泥、船舶、电解铝、稀土、电子信息、医药和农业产业化等九大行
业和领域兼并重组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。《指导意见》强调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,遵
循经济规律和市场准则,尊重企业意愿,由企业通过平等协商,自愿自主地开展兼并重组。
《指导意见》指出,通过推进企业兼并重组,提高产业集中度,促进规模化、集约化经营
,提高市场竞争力,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,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;进一
步推动企业转换经营机制,加强和改善内部管理,完善公司治理结构,建立现代企业制度;加
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,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,完善以公有制为主
体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。
《指导意见》明确了九大行业兼并重组的目标和任务,到2015年前,汽车行业前10家整车
企业产业集中度达到90%,形成3至5家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汽车企业集团。钢铁行业前10家钢
铁企业集团产业集中度达到60%左右,形成3至5家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较强国际影响力的企业集团
,6至7家具有较强区域市场竞争力的企业集团。水泥行业前10家水泥企业产业集中度达到35%,
形成3至4家熟料产能1亿吨以上,矿山、骨料、商品混凝土、水泥基材料制品等产业链完整,核
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强的建材企业集团。(文字来源:经济参考报)